S公司考虑需求迁移的定价与服务水平决策
这是一篇关于需求迁移,服务决策,供应链,协调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随着电商行业的发展,化妆品零售行业线上与线下渠道的时间空间界限逐渐打破,新零售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新零售的出现使得消费者能够在两个平台间自由选择,导致出现需求迁移现象。疫情的出现也迫使S公司不得不将部分线下的需求主动迁移到线上。因此,如何在需求迁移背景下进行双渠道的供应链定价与服务水平决策,是S公司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首先对线上线下销售服务及新零售背景下消费者的定价与服务决策理论进行归纳。其次,基于S公司与供应商的二级供应链建立需求无迁移与存在需求迁移两种场景下的供应链定价与服务水平决策模型,采用逆向归纳等方法对S公司与供应商在分散与集中两种决策模式下进行求解,得到在两种场景两种决策模式下的四组最优线上线下服务水平、最优线上线下定价及双方的最优利润。在求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模型进行分析,包括需求迁移比例和初始渠道偏好对S公司的服务水平、定价、需求及利润的影响。通过分析发现,服务努力成本系数对S公司的决策有重要影响。当较大时,公司需要采取保守策略,跟随消费者的变化而变化。当存在需求迁移时,公司可以根据消费者迁移的方向去提升服务水平,以确保公司在不增加成本的同时提升利润。当较小时,公司可以采取积极策略,引导消费者进行需求迁移;当存在需求迁移时,公司可引导消费者向公司需要的方向进行迁移。最后,对集中决策与分散决策的数值对比分析发现,分散决策模式下,S公司与供应商存在双重边际损失,建立收益共享的协调策略能促进供应商和S公司的合作,进而实现整个供应链系统效率最优。
政务数据跨部门共享中的“三权分离”协调机制研究——以G省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三权分离”,政务数据,共享,协调,跨部门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政务数据既是数字时代的治理资源,也是关键的生产要素。“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着力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改善政务数据管理体系、提高政务数据使用效能、完善政务数据管理机制对于增强数字政府效能,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三权分离”理论提出了一种新型的政务数据管理机制。在政务数据的流通过程中,不同的参与主体将难以避免地横跨组织的多个部门,改善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水平是必经之路。但部门间的数据共享能力受相关主体的协同度制约,设计合理高效的协调机制是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和提升政务数据管理水平的重要前提。目前政务数据管理机构仍存在多重领导和权责不明等现象。设计合理的协调机制,推动政务数据管理、资源、设备、服务和安全保护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务数据管理体系,协调相关主体共建标准规范和制度,是推动数字政府服务创新,改善数字政府管理效能,提升数字政府治理水平的核心举措。因此,本文将在政务数据跨部门共享中的“三权分离”协调机制展开研究。本研究以G省政务数据跨部门共享中的“三权分离”协调机制为研究对象,使用内容分析法、案例分析法针对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存在的技术性和非技术性障碍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并构建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的协调机制。首先将参与G省跨部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部门根据角色和定位的不同划分为数据管理方、数据归集方和数据使用方,三个参与主体形成政务数据共享的组织间协调网络。其次,本文进行G省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中的“三权分离”量化分析,首先确定政策样本及内容编码,通过数据处理分析数据管理方、数据归集方和数据使用方使用的政策工具频率,探讨政策重点。最后,本研究从构建数据统筹机制、构建数据交互机制、构建数据流通机制三个方面构建G省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的协调机制。构建数据统筹机制方面包括建立信任机制和数据需求机制;构建数据交互机制方面包括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强化技术平台架构;构建数据流通机制方面包括健全数据流通的制度政策、完善数据流通的规则和程序等。研究发现,构建数据统筹机制、构建数据交互机制、构建数据流通机制三个方面对构建G省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的协调机制具有重要作用。本研究基于案例分析法对G省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中的“三权分离”协调机制的构建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该研究对现有的“三权分离”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同时又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不仅推动了G省的大数据发展水平与政务数据跨部门协调水平,也对我国各地政府推动政务数据共享的协调机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S公司考虑需求迁移的定价与服务水平决策
这是一篇关于需求迁移,服务决策,供应链,协调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随着电商行业的发展,化妆品零售行业线上与线下渠道的时间空间界限逐渐打破,新零售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新零售的出现使得消费者能够在两个平台间自由选择,导致出现需求迁移现象。疫情的出现也迫使S公司不得不将部分线下的需求主动迁移到线上。因此,如何在需求迁移背景下进行双渠道的供应链定价与服务水平决策,是S公司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首先对线上线下销售服务及新零售背景下消费者的定价与服务决策理论进行归纳。其次,基于S公司与供应商的二级供应链建立需求无迁移与存在需求迁移两种场景下的供应链定价与服务水平决策模型,采用逆向归纳等方法对S公司与供应商在分散与集中两种决策模式下进行求解,得到在两种场景两种决策模式下的四组最优线上线下服务水平、最优线上线下定价及双方的最优利润。在求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模型进行分析,包括需求迁移比例和初始渠道偏好对S公司的服务水平、定价、需求及利润的影响。通过分析发现,服务努力成本系数对S公司的决策有重要影响。当较大时,公司需要采取保守策略,跟随消费者的变化而变化。当存在需求迁移时,公司可以根据消费者迁移的方向去提升服务水平,以确保公司在不增加成本的同时提升利润。当较小时,公司可以采取积极策略,引导消费者进行需求迁移;当存在需求迁移时,公司可引导消费者向公司需要的方向进行迁移。最后,对集中决策与分散决策的数值对比分析发现,分散决策模式下,S公司与供应商存在双重边际损失,建立收益共享的协调策略能促进供应商和S公司的合作,进而实现整个供应链系统效率最优。
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定价及协调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线上生鲜农产品,运作模式,定价,协调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在互联网经济的带动下,生鲜电商平台发展迅猛,但是生鲜电商盈利的比例很小,亏损非常严重。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不同于一般产品供应链,新鲜度是消费者购买生鲜农产品的重要考虑因素,因此如何在保证新鲜度的前提下将生鲜农产品配送至消费者的手中是生鲜电商需要处理的问题,且由于生鲜电商的特性导致消费者对生鲜电商的不信任。本文引入由生鲜供应商和生鲜电商组成的二级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系统来解决以上问题,并且分别在产出和运输过程中考虑时间和冷藏保鲜温度对生鲜农产品新鲜度的重要影响。首先,根据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的影响因素,确定了本文所要研究的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分析了该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运作的流程,设施要求及注意事项。其次,针对该供应链运作模式,建立了包括集中型供应链和分散型供应链的定价模型,求出不同决策下的最优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定价,对定价,需求量和利润等进行比较分析。运用收益共享契约对模型进行协调研究,确定最终的最优定价和协调策略。最后,将本文构建的定价及协调模型应用于现实的企业,验证建立的模型是有效的,并进行参数分析,为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有效的管理措施。
基于横向转载的新零售环境下供应链协调策略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横向转载,新零售供应链,博弈论,协调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为解决电商发展遭遇瓶颈,实体零售店受电商经济冲击的窘境,国家多次提出零售企业要进行新经济改革。在此背景下,马云提出了关于“新零售”的概念,各大电商巨头和实体零售企业也开始积极探索“新零售”模式,关于新零售供应链的协调研究颇具现实意义。本课题以基于横向转载的新零售供应链为研究对象,运用博弈论研究供应链各利益主体间的协调与博弈的问题,研究了零售企业协调各渠道合作时的利益关系,并设计相关方案实现供应链协调。主要研究内容和相关成果如下。(1)以同城零售商之间互相调配商品为基础,建立了三节点一级供应链模型下供应链。通过对模型的均衡分析得到结论:横向转载有益于同级供应链中每个成员;转载价格协调下的线下门店最优订货量在一定范围内转载价格协调供应链才有意义;同外生参数的条件下,转载价格协调下的线下门店最优订货量大于报童模型的最优订货量,最大期望利润也大于报童模型。最后通过数值算例证明相关结论。(2)以理想情况下渠道间合作模式为建模背景,结合线下渠道间横向转载,构建了符合我国当前实际的集中式决策下存在BOPS渠道的三节点二级供应链模型。研究该模型下供应链各主体,包括一个线上网店和两个线下门店,他们的订货决策和期望绩效,并以此作为其他有渠道间合作的模型均衡的目标,并通过数值算例证明相关结论。(3)以传统电商和传统实体店的销售模式为建模背景,结合线下渠道间横向转载,构建了符合我国当前实际的分散式决策下的三节点二级供应链模型。研究该模型下各渠道的决策和期望绩效,并以此作为其他有渠道间合作的模型的最低期望绩效,并通过数值算例证明相关结论。(4)以“京东沃尔玛之家”体验店的销售模式为建模背景,结合线下渠道间横向转载,构建符合我国当前实际的线上线下渠道以场地租赁为合作方式时的三节点二级供应链模型。并研究该模型下供应链各主体期望绩效的影响因素以及对应的订货策略,并通过数值算例证明相关结论。(5)以优衣库的订单管理系统为建模背景,结合线下渠道间横向转载,构建符合我国当前实际的线上线下渠道以收益共享为合作方式时的三节点二级供应链模型。并研究该模型下供应链各主体期望绩效的影响因素以及对应的订货策略,并通过数值算例证明相关结论。
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定价及协调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线上生鲜农产品,运作模式,定价,协调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在互联网经济的带动下,生鲜电商平台发展迅猛,但是生鲜电商盈利的比例很小,亏损非常严重。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不同于一般产品供应链,新鲜度是消费者购买生鲜农产品的重要考虑因素,因此如何在保证新鲜度的前提下将生鲜农产品配送至消费者的手中是生鲜电商需要处理的问题,且由于生鲜电商的特性导致消费者对生鲜电商的不信任。本文引入由生鲜供应商和生鲜电商组成的二级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系统来解决以上问题,并且分别在产出和运输过程中考虑时间和冷藏保鲜温度对生鲜农产品新鲜度的重要影响。首先,根据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的影响因素,确定了本文所要研究的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分析了该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运作的流程,设施要求及注意事项。其次,针对该供应链运作模式,建立了包括集中型供应链和分散型供应链的定价模型,求出不同决策下的最优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定价,对定价,需求量和利润等进行比较分析。运用收益共享契约对模型进行协调研究,确定最终的最优定价和协调策略。最后,将本文构建的定价及协调模型应用于现实的企业,验证建立的模型是有效的,并进行参数分析,为线上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有效的管理措施。
电子商务反假冒政策的法律分析——以“淘宝网络零售平台”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假冒,治理,市场准入,处理惩罚,协调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电子商务之所以在短时间内成为我国当前经济的主导力量,不仅因为它具备低成本性,还在于其为经济活动提供了更加便利、快捷的方式。但在电商创造收益的同时,假冒现象也“闻风而至”,由线下移转到线上大肆发展,严重侵害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更加破坏了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阻碍行业发展。淘宝,作为目前占中国市场份额最大的网络零售平台,因假冒而饱受国内外的广泛关注。针对淘宝中的假冒治理政策进行法律分析,相信对解决电商行业假冒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在整个平台生态中,经营者处于主导者地位,虽然它不是任何具体交易中的卖方或买方,然而却通过自身内部政策管理着用户和非用户。随着电子商务和中国经济的发展,平台经营者获得一定程度的“权力”去规制平台中的各方。而权力的良好发挥,应建立在现行法律的监督和约束之下。本文从判断合法性的角度出发,分析电商平台自身反假冒政策和现有法律框架之间的落实与协调问题,从而为平台上下相关各方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带着这样的研究目的,本文以淘宝平台中的反假冒政策为研究对象,根据平台中假冒政策针对的各方主体(消费者、商家和权利人)将文章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在绪论中主要对选题起源、研究综述、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等做出说明和陈述。第二部分,对假冒、非正品和假货进行了概念界定,介绍了淘宝平台的经营模式及假冒问题中平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第三部分,从市场准入和处理惩罚角度介绍了淘宝与商家间的合同法律关系以及针对商家的反假冒政策及存在的问题,并据此进行相关政策的合法性判断;第四部分,从消费者维权举证责任的分配、赔偿标准及线上采购假货治理的角度对相关政策的合法性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主要围绕权利人鉴定假冒的主体资格及其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判断;最后一部分,根据现行法律规范,总结了淘宝为例的电商平台假冒治理政策的问题环节并从整体上对其合法性进行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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