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退货的在线零售价格和服务水平决策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在线零售,退货,服务水平决策,价格决策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受互联网人口红利的刺激和消费升级的影响,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一直在跨越式增长,并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随着在线零售业的繁荣发展,顾客退货行为也逐渐攀升。当顾客发现商品实物与预期不符,如产品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包装等与预期存在偏差都会产生退货行为。据lawton对实际零售企业的调研指出,美国市场上电子产品的无缺陷退货率高达19%,腾讯科技发布的新闻指出全友家居天猫官方旗舰店30日内的退货率竟高达36.26%,可见退货问题无论在线上线下都是阻碍零售企业盈利的绊脚石。为保障消费者的购买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推出了7天无理由的退货政策,各大电商平台也将退货政策作为吸引消费者购买的筹码。这就使得在线零售业为顾客营造了更加宽松、便利的退货环境。退货政策的推出一方面增加了顾客对零售商的信任度,刺激了购买需求,另一方面退货行为也越来越频繁,增加了成本。随着消费升级,顾客越来越重视个性化体验,在线购买时除了考虑价格因素,零售商提供的服务水平也会直接影响到顾客的购买决策和退货行为。在线零售企业除了推出退货政策来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在技术、金融、渠道下沉、营销上做出了诸多努力。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打造更佳的在线购物体验,刺激顾客购买需求并进一步降低退货率。退货行为的存在会直接影响到在线零售商的定价和服务水平决策,面临这种困境零售商应该如何做出决策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目前国内主要研究退货行为对定价、订货量、供应链契约的影响,较少将服务水平也纳入研究范围。在以往诸多的学术研究中总是将需求看作价格的函数,忽略了服务水平对消费者需求的刺激作用。本文先从多周期背景下考虑退货的单个零售商的定价和服务水平决策开始,再将单个零售商的基本模型扩展到相互竞争的两家零售商。将零售商的需求看作是与价格和服务水平都相关的函数,分析在不同退货情境下零售商如何做出最优决策,从而论证提供服务对卖家是否总是有利,卖家的定价、服务水平如何受到退货的影响。研究发现,退货的存在使得零售商的最优定价、服务水平和利润都会降低。随着需求对服务水平的敏感系数的增加,零售商的定价和服务水平也随之增加。当存在退货时,如果不存在竞争,此时零售商的最优决策受需求服务敏感系数、零售商在多周期内的订货成本的影响,当满足一定条件时,零售商的最优定价、最优服务水平与退货价格敏感系数或退货量占销量的比例呈现正相关关系,反之则为负相关关系。如果存在竞争,若满足给定的限制条件,随着退货的增加零售商的服务水平和价格都会降低。主要分析了需求服务敏感系数、退货价格敏感系数、退货量占销量的的比例对最优决策的影响,实际决策时可以参考一些参数的取值变化对决策结果得影响,制定合理的价格和服务水平范围。
考虑退货的在线零售价格和服务水平决策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在线零售,退货,服务水平决策,价格决策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受互联网人口红利的刺激和消费升级的影响,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一直在跨越式增长,并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随着在线零售业的繁荣发展,顾客退货行为也逐渐攀升。当顾客发现商品实物与预期不符,如产品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包装等与预期存在偏差都会产生退货行为。据lawton对实际零售企业的调研指出,美国市场上电子产品的无缺陷退货率高达19%,腾讯科技发布的新闻指出全友家居天猫官方旗舰店30日内的退货率竟高达36.26%,可见退货问题无论在线上线下都是阻碍零售企业盈利的绊脚石。为保障消费者的购买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推出了7天无理由的退货政策,各大电商平台也将退货政策作为吸引消费者购买的筹码。这就使得在线零售业为顾客营造了更加宽松、便利的退货环境。退货政策的推出一方面增加了顾客对零售商的信任度,刺激了购买需求,另一方面退货行为也越来越频繁,增加了成本。随着消费升级,顾客越来越重视个性化体验,在线购买时除了考虑价格因素,零售商提供的服务水平也会直接影响到顾客的购买决策和退货行为。在线零售企业除了推出退货政策来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在技术、金融、渠道下沉、营销上做出了诸多努力。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打造更佳的在线购物体验,刺激顾客购买需求并进一步降低退货率。退货行为的存在会直接影响到在线零售商的定价和服务水平决策,面临这种困境零售商应该如何做出决策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目前国内主要研究退货行为对定价、订货量、供应链契约的影响,较少将服务水平也纳入研究范围。在以往诸多的学术研究中总是将需求看作价格的函数,忽略了服务水平对消费者需求的刺激作用。本文先从多周期背景下考虑退货的单个零售商的定价和服务水平决策开始,再将单个零售商的基本模型扩展到相互竞争的两家零售商。将零售商的需求看作是与价格和服务水平都相关的函数,分析在不同退货情境下零售商如何做出最优决策,从而论证提供服务对卖家是否总是有利,卖家的定价、服务水平如何受到退货的影响。研究发现,退货的存在使得零售商的最优定价、服务水平和利润都会降低。随着需求对服务水平的敏感系数的增加,零售商的定价和服务水平也随之增加。当存在退货时,如果不存在竞争,此时零售商的最优决策受需求服务敏感系数、零售商在多周期内的订货成本的影响,当满足一定条件时,零售商的最优定价、最优服务水平与退货价格敏感系数或退货量占销量的比例呈现正相关关系,反之则为负相关关系。如果存在竞争,若满足给定的限制条件,随着退货的增加零售商的服务水平和价格都会降低。主要分析了需求服务敏感系数、退货价格敏感系数、退货量占销量的的比例对最优决策的影响,实际决策时可以参考一些参数的取值变化对决策结果得影响,制定合理的价格和服务水平范围。
网络交易退货时快递运输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以淘宝平台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网络交易,退货,快递,损害,赔偿责任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快递运输业务随着网购的快速增长得到了空前发展。对普通民众而言,使用快递业务最多的情形便是退货。但由于快递业务目前发展尚不成熟,在运输过程中,快递迟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层出不穷。2018年出台的《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运输的风险和责任,但并未规定消费者签收后再退货时,发生快递运输损害情形,该由谁承担运输的风险和责任。2018年出台的《快递暂行条例》以及2015年修正的《邮政法》,虽然对快递损害赔偿问题有所涉及,但并未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标准。特别是对未保价快件的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没有规定,只是简单表述为依民事法律的规定。至于具体适用何种民事法律,以及对适用后的损害赔偿额度的确定问题,仍不明确。2020年出台的《民法典》,明确了通过互联网交易并采用快递运输时交付时间的确定,但消费者申请退货时的风险转移时间仍不能确定。消费者申请退货,买卖合同解除。电子商务经营者作为物权人,对消费者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消费者的返还行为并不能认定为买卖合同的标的,退货时的交付时间也不能简单适用《民法典》512条的规定。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导致网络交易退货情形下,确定快递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时,出现了损害赔偿的求偿主体和责任主体范围不明确、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不统一、部分免责规定有失公平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分析了网络交易退货情形中消费者、出卖方和快递运输企业各方的法律地位,明确了退货时电子商务经营者属于“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第三人而非“真正利他合同”的第三人的地位。电子商务经营者主张快递运输企业的损害责任只能基于物权受到侵害,主张侵权责任。同时分析得出消费者签收货物后申请退货,不应适用《民法典》512条的规定确定交付时间。通过法理分析,论证了在退货情形中,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运输中的风险,并成为损害赔偿的求偿主体的合理性,进而否定退货时出现快递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即拒签或拒绝退款的行为,也否定了此种情形下电商平台强制扣回垫付给消费者的货款的行为。同时,本文讨论了采用菜鸟裹裹寄件模式和选择具体运输企业寄件模式的区别,明确将菜鸟裹裹的行为界定为转运输行为,再结合具体的情形,分析出不同情形下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其次,从未保价条款的效力认定,和未保价条款的内容设计上,探讨未保价情形下的具体赔偿额度问题,从未保价条款的提示说明方式,和未保价条款的具体设计上,提出统一损害赔偿标准的完善建议。最后,从退货时快递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例外情形,分析网络交易退货情形下,快递运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规定,分析快递运输企业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从免责情形和免责事由的规定出发,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网络交易退货时快递运输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以淘宝平台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网络交易,退货,快递,损害,赔偿责任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快递运输业务随着网购的快速增长得到了空前发展。对普通民众而言,使用快递业务最多的情形便是退货。但由于快递业务目前发展尚不成熟,在运输过程中,快递迟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层出不穷。2018年出台的《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运输的风险和责任,但并未规定消费者签收后再退货时,发生快递运输损害情形,该由谁承担运输的风险和责任。2018年出台的《快递暂行条例》以及2015年修正的《邮政法》,虽然对快递损害赔偿问题有所涉及,但并未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标准。特别是对未保价快件的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没有规定,只是简单表述为依民事法律的规定。至于具体适用何种民事法律,以及对适用后的损害赔偿额度的确定问题,仍不明确。2020年出台的《民法典》,明确了通过互联网交易并采用快递运输时交付时间的确定,但消费者申请退货时的风险转移时间仍不能确定。消费者申请退货,买卖合同解除。电子商务经营者作为物权人,对消费者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消费者的返还行为并不能认定为买卖合同的标的,退货时的交付时间也不能简单适用《民法典》512条的规定。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导致网络交易退货情形下,确定快递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时,出现了损害赔偿的求偿主体和责任主体范围不明确、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不统一、部分免责规定有失公平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分析了网络交易退货情形中消费者、出卖方和快递运输企业各方的法律地位,明确了退货时电子商务经营者属于“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第三人而非“真正利他合同”的第三人的地位。电子商务经营者主张快递运输企业的损害责任只能基于物权受到侵害,主张侵权责任。同时分析得出消费者签收货物后申请退货,不应适用《民法典》512条的规定确定交付时间。通过法理分析,论证了在退货情形中,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运输中的风险,并成为损害赔偿的求偿主体的合理性,进而否定退货时出现快递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即拒签或拒绝退款的行为,也否定了此种情形下电商平台强制扣回垫付给消费者的货款的行为。同时,本文讨论了采用菜鸟裹裹寄件模式和选择具体运输企业寄件模式的区别,明确将菜鸟裹裹的行为界定为转运输行为,再结合具体的情形,分析出不同情形下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其次,从未保价条款的效力认定,和未保价条款的内容设计上,探讨未保价情形下的具体赔偿额度问题,从未保价条款的提示说明方式,和未保价条款的具体设计上,提出统一损害赔偿标准的完善建议。最后,从退货时快递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例外情形,分析网络交易退货情形下,快递运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规定,分析快递运输企业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从免责情形和免责事由的规定出发,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电商预售情境中考虑购买运费险的零售商策略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策略型消费者,预售,退货,运费险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随着电子商务平台和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消费者倾向于在互联网平台上购物,残酷的市场竞争,激发电商领域出现很多新型策略,比如,预售策略就备受业界和学术界瞩目。良好的预售策略,不仅可以降低零售商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而且消费者在预售期间可以享受折扣价格,零售商能根据预售期间获取的消费者需求量,预测和更新现售时期的需求量,降低需求的不确定性影响。然而,由于消费者在预售期预订商品时不能真正体验到产品,收到商品后可能会不满意,加之各大电商平台为了增强竞争力和遵守相关法规,退货政策较宽松,导致了消费者退货现象频频发生。在此背景下,退货策略备受商家关注,退货运费险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成为消费者、零售商、电商平台等主体进行决策的重要因素。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以垄断性市场中零售商销售季节性商品为背景,考虑预售和现售两个不同阶段,消费者估值和需求均不确定情形中零售商的决策问题。在预售情境中,针对市场上消息灵通和消息不灵通的策略型消费者,基于报童模型建立不考虑退货运费险和考虑购买运费险,包括卖家版运费险和买家版运费险时的效用模型,引入了消费者期望效应最大化理论,对零售商最优预售定价决策和最优订购量决策问题进行了研究;然后,分别构建了在三种不同退货策略下,零售商的期望利润表达模型,并以零售商的期望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对三种预售模型进行分析对比,比较了不同策略下预售价格、订单数量、商品成本和退货价格的最优决策方案及原因;最后,通过MATLAB数值分析了退货价格、退货运费、消费者购买买家版退货运费险的比例、零售商承担运费的比例(商品不合格率)对退货策略的影响,为零售商的预售提供更科学的决策支持。通过预售情境中消费者行为和零售商的决策研究,得出以下研究结果:(1)与不考虑退货运费险的策略相比,零售商可以在引入退货运费险的策略中设置一个更高的预售价格提高利润,同时可以降低订货量减少库存,降低库存风险。(2)存在商品成本临界值,当商品成本小于临界值时,不考虑退货运费险时零售商期望利润优于考虑退货运费险时;反之,购买退货运费险的策略对零售商更为有利。(3)零售商的最优退货价格与退货策略无关,只与商品成本有关,最优退货价格等于商品成本;当退货价格越高时,零售商可以设置一个更高的最优预售价格以提高期望利润。(4)当退货运费非常小时,退货运费险的引入将对消费者的期望效用起到极小的作用,反而由于购买运费险,会提高消费者的购物成本;反之,当退货运费逐渐增加时,有利的策略是在交易时引入运费险服务,而且购买卖家版退货运费险是最优策略。(5)随着零售商承担运费的比例(商品不合格率)或消费者购买买家版运费险的比例的增大,选择购买运费险策略时的最优预售价格和零售商期望收益,均大于不考虑运费险策略,且均呈上升趋势,同时可知零售商购买卖家版运费险将是最有利的选择。基于上述研究结果,在预售情境中提供退货服务时,电商零售商的最佳选择是采用“卖家赠送运费险”的销售策略,同时结合最优的产品定价、订货量决策,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买环境,优化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从而增加了消费者的预购效用,为零售商提供了决策依据,以达到电商企业期望收益的最大化。虽然针对考虑运费险的电商预售中零售商的决策进行了探索,但是,本研究尚存在一下问题有待深入挖掘:本文主要聚焦在一个垄断性的电商零售市场,未多方面考虑市场的竞争因素;本文考虑的消费者为同质的且为策略型,而实际生活中市场上存在多种类型的消费者;本文只允许预售期预订商品的消费者产生退货行为,而在现实中退货行为将伴随整个销售周期。对上述问题的完善将有助于在理论中探索预售情境下零售商决策理论,在实践中发挥理论研究的指导意义,促进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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