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基金协同监管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协同治理,城镇职工医保,监管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在我国全民医保制度加快建立的大背景下,医疗保障水平也迅速提高,对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工作随即提出了更多全新的挑战。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基金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大多数国人密切相关的。面对新背景新局势,对城市职工医保基金的监管机制进行更深层次的优化,已经变成了国家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和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一个很显然的趋势是,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政策理念已不再是传统的单一部门管控,而是多方主体共同参与运用多样化的技术手段来进行协同监管,那么各主体参与监管的协同程度有多高?有哪些协同监管方面的难点问题?本文将基于协同治理理论,从协同治理视角对以上问题展开剖析。本研究基于协同治理视角,采用案例分析、实地调研、比较分析等方法,研究当前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监管的举措与困境以及原因,最后基于上述问题及成因的分析,提出相应的监管优化建议。研究发现,福建省的协同监管主要是由政府的行业监管和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组成。协同监管尚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包括财政与审计监督不到位,协同监管过程中信息共享不足,社会监督未能发挥作用,以及基金内部管理重经办轻监管等。究其原因,在于监管主体职责边界模糊,顶层制度设计滞后,以及缺少信息化智能化的共享治理平台。最后,基于协同治理视角,针对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监管中的问题以及成因,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首先要明确分工强化各方面联动,要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厘清医保基金监督责任,健全社会监督体系。第二是要强化基金监管的顶层制度设计,完善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医保基金运营管理。最后是要创新治理工具手段应用场景,建立全省统一的智能监控系统,推动医保基金大数据汇集管理,医保检测与稽核稽查全链条联动。
市场监管平台数据归集子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这是一篇关于监管,数据归集,微服务,SpringCloud,SSM框架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等面向企业的政府部门,目前针对市场主体数量井喷式增长、新经济新业务蓬勃发展的情况,监管部门需要面对执法力量不足、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各部门协同监管困难等问题。尤其是在信息共享方面,各监管部门存在各自的办公系统,且各系统之间关系散乱、数据独立、无法实现有效的数据归集,导致信息孤岛效应。针对以上痛点,本文以为河南省开封市开发市场监管平台数据归集子系统为背景,构建多信息系统间信息共享、双告知、数据多维展示、规范监管、协同监管等目标,提升各监管部门对于企业的监管水平。本文对于市场监管平台数据归集子系统进行需求分析,对系统用户角色、系统的功能性需求等进行分析,本系统主要包括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管理、数据交换、双告知、企业数据多维展示、企业监管等功能。在非功能性需求分析方面,对于数据同步频率、数据量、并发用户数、页面响应时间等进行要求。在系统设计和实现部分,本系统是基于Browser/Server架构进行开发,主要采用MVC模式进行软件分层架构的设计,将系统划分为数据模型层、控制层、页面展示层,系统主要分为六个功能模块,采用E-R图建立数据模型,并进行接口设计。在详细设计和实现上,基于SpringCloud搭建微服务架构,并实现高可用微服务,并基于SSM框架对各功能模块进行开发,并采用序列图、流程图等形式介绍核心模块的业务流程,采用类图体现核心类结构的设计。其中精准推荐服务创新性的使用中文分词算法,通过维护标签库,并进行标签之间的匹配,实现定时向监管部门智能推送相关企业,实现了监管部门工作效率的提升。搭建服务器和客户端的硬件和软件环境,根据系统设计阶段的微服务架构,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面向市场监管平台数据归集子系统的功能用例和性能指标设计测试用例,测试结果显示本系统各功能均符合业务要求。目前该系统已投入使用,通过批量导入、批量导出、数据同步等形式进行数据归集,有效强化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并实现了双告知、规范监管、联合监管、数据多维展示等目标,以及各部门对于企业信息的全面掌握,提升了综合执法水平。
城市重大危险源监管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
这是一篇关于重大危险源,监管,数据库,合理性,信息系统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重大危险源监管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发生,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本文结合国内现行的重大危险源监管思路,利用城市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分级等理论知识,提出建立了企业监控、政府监管、纵横结合的城市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模式。 按照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分级等工作的要求,本文研究讨论了重大危险源普查技术、辨识技术和分级技术。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普查指标体系,整理汇总了临界量表,提出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选取思路。 本文以提出的重大危险源监管模式为框架,应用计算机可视化编程原理,以软件工程理论开发作为指导,采用目前流行的开发工具Delphi 6.0强大的系统开发功能和Access 2003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开发了界面友好、功能多样、操作简单的城市重大危险源监管信息系统。 应用城市重大危险源监管信息系统,以南京为应用实例,对南京市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分级工作,得出南京市共有重大危险源952处,死亡半径200米以上的一级重大危险源34个。并且,该系统还在一起三氯化磷泄漏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南京市重特大氯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中得到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理念和实际应用价值说明,该研究成果可应用于国内其他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 最后,本文对城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合理性研究工作的原则和内容进行了探索和讨论。结合城市重大危险源监管信息系统,对南京市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合理性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了研究结果,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措施。该项内容可为其他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思路。
基于弱监管条件下电商的“杀熟”行为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电商平台,价格歧视,监管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随着近几年电商行业的高速发展,电商平台的产品也越来越全面,线上消费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程度的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的网络欺诈、支付安全、信息泄露等的新问题。而大数据“杀熟”问题则是近两年来电商环境中存在的众多问题中较为严重的、较被关注的。大数据“杀熟”行为作为一种不合理价格歧视手段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平等地位,还使得消费者丧失了对这些电商平台的信心,破坏了平台的声誉,致使许多大型电商平台一时之间收益急剧下降。长久下去,一定会危害整个电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消除这种不合理的价格歧视现象,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模式成为电商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论文先就当前国内电商平台中的“杀熟”问题及其所对应的监管现状进行描述,指出目前对于这一现象国内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运用市场交易性原则、市场透明度原则以及法律条规上将“杀熟”行为定性为一种不合理的价格歧视。并进一步用博弈论模型以及双头垄断条件下的豪泰林模型演绎出电商平台在无监管、弱监管、强监管下对“杀熟”行为的选择以及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从而表明加强政府对“杀熟”行为监管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以携程网为例,通过具体分析在线旅游电商平台的双(多)边市场结构及平台之间、平台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归纳出电商平台“杀熟”的行为模式。分别是,一、大数据的收集整合以建立技术基础,二、通过对消费者人群进行划分计算其消费者剩余,三、制定其歧视性定价策略。由于政府对携程平台的监管是一种软监管,因此并没有对平台的“杀熟”行为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政府加强对各大电商平台的监管职责刻不容缓。最后,对于目前电商行业中“杀熟”中所存在的监管问题,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旨在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电商平台的监管机制,电商平台也能警醒,为自身和消费者之间的双赢局面而努力,促进整个电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协同治理视域下南宁市快递行业监管问题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快递行业,监管,协同治理,南宁市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我国对社会公共事业越来越重视,特别是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快递行业连续多次在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在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随着电商行业的崛起和对外经济贸易的频繁往来,市场和资本高度融合,主要快递品牌企业陆续实现上市,更是强有力地助推了我国快递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快递行业作为第三产业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助推了现代农产品的经营销售,加速了工业产品的物资流通,为第一和第二产业的发展提供助力,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便利。快递行业快速发展也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政策的支持、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消费者线上消费的习惯为快递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然而面临的快递寄递安全问题、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包装污染治理问题、末端营业网点监管问题、快件丢失损坏赔偿问题、快递车辆管理问题等都不利于快递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急需加强对快递行业的协同治理。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位于中西部沿海地区,是中国与东盟国家衔接的城市。南宁市快递行业的发展对促进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往来、拉动地区经济发展和方便人们生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文基于协同治理的视角,以南宁市为例,针对快递行业协同治理力量相对薄弱;快递企业协同治理参与度不高;行业协会参与协同治理不到位;公众参与协同治理不够积极等问题,究其原因为政府监管理念和措施相对滞后;多元主体价值不统一,缺乏沟通衔接;行业协会协同职责不清、地位不明;公众参与协同治理意识不强等。从而对南宁市快递行业协同治理的路径进行初步探索,提出促进快递行业有效监管和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完善政府监管的规制体系;提升企业协同治理的参与能力;强化行业和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地位责任;提高社会公众和群众的协同治理意识。以期对快递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协同治理提供思路和参考,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快递行业的监管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价值观不同的利益主体在政策制定执行中能够从大局考虑,有整体性思维,科学民主决策,在协同实施过程中,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社会公众、快递企业朝着共同治理目标,形成一股合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助推快递行业在新形势中开创新的局面,翻开更美好的篇章。
电商平台下生鲜农产品安全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电商平台,生鲜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的经济增速将进一步放缓,以实现经济的软着陆,在扶持科技创新的同时,要把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电商进军生鲜农产品不仅仅是基于技术之上的创新,更是振兴实体经济的一种方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品质追求的意识也越来越高,消费者对于生鲜农产品这一特殊产品的关注不再仅仅局限于价格,更关心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新鲜度,它的易腐性,时效性等特殊性所致,保证其鲜活度一直是一个相当困难的环节。自2012年来,由于网购消费需求的不断增大和其消费观念的成熟,各大电商开始进军生鲜行业。生鲜农产品是千家万户餐桌上的必需品,是人们赖以生存和繁殖的基本物质资料,其质量安全的稍微变动,都会牵动社会的密切关注,安全食品成为当前新的消费趋势,因此具有无限的市场发展潜力,引领无数电商进军生鲜行业。目前,电商生鲜农产品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根本性的公共卫生问题,电商平台下生鲜农产品安全监管亦成为当前监管面临的难题。本文基于电商平台,以法律制度的角度正确分析生鲜农产品安全监管的问题,并给出一些完善监管制度的建议,总共分为六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主要对课题研究背景、意义进行阐述;第二部分主要对电商平台及生鲜农产品相关重要概念的界定,分析电商平台与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关系及现状,指出生鲜农产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从监管主体、监管标准、监管环境、监管法律四个方面分析生鲜农产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从监管主体,标准体系、监管运作分析生鲜农产品安全监管的现状;第四部分针对生鲜农产品电商面临的难题,指出电商平台下生鲜农产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五部分主要通过域外考察得到的有关法律借鉴制度;第六部分提出电商平台下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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