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邮宝项目商业计划书
这是一篇关于商业计划书,创业,快递,融资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快递行业伴随电商产业在飞速发展,累积至今仍然无法解决的是“最后一公里”的快件送达问题,也就是快递终端的配送效率问题。这个问题不仅耗费了快递人员派件、揽件时间,更增加了物业管理的成本与安全隐患,也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安全隐患,是掣肘快递行业进一步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智邮宝智能快递系统能实现快递公司之间资源交互整合、整体提升快递终端效率、提升社区管理效率,也是作为智慧城市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快递行业的现状,快递电商物流智能化是今后发展趋势。为了解决快递行业最后一公里的送达效率,以及社区物业管理安全与效率等问题,本文从行业创新的角度,以智邮宝——智能快递系统为研究对象,结合营销学、创业学、运营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知识,以及智能快递收发站平台的创新和创意,研究智邮宝项目商业计划。 本文对智邮宝智能快递收发系统项目商业计划书的研究基于目前快递终端配送出现的系列问题,分析了电商发展现状、快递行业现状,重点研究了智能快递系统的迫切需求和现实条件下的可行性。
网络交易退货时快递运输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以淘宝平台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网络交易,退货,快递,损害,赔偿责任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快递运输业务随着网购的快速增长得到了空前发展。对普通民众而言,使用快递业务最多的情形便是退货。但由于快递业务目前发展尚不成熟,在运输过程中,快递迟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层出不穷。2018年出台的《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运输的风险和责任,但并未规定消费者签收后再退货时,发生快递运输损害情形,该由谁承担运输的风险和责任。2018年出台的《快递暂行条例》以及2015年修正的《邮政法》,虽然对快递损害赔偿问题有所涉及,但并未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标准。特别是对未保价快件的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没有规定,只是简单表述为依民事法律的规定。至于具体适用何种民事法律,以及对适用后的损害赔偿额度的确定问题,仍不明确。2020年出台的《民法典》,明确了通过互联网交易并采用快递运输时交付时间的确定,但消费者申请退货时的风险转移时间仍不能确定。消费者申请退货,买卖合同解除。电子商务经营者作为物权人,对消费者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消费者的返还行为并不能认定为买卖合同的标的,退货时的交付时间也不能简单适用《民法典》512条的规定。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导致网络交易退货情形下,确定快递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时,出现了损害赔偿的求偿主体和责任主体范围不明确、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不统一、部分免责规定有失公平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分析了网络交易退货情形中消费者、出卖方和快递运输企业各方的法律地位,明确了退货时电子商务经营者属于“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第三人而非“真正利他合同”的第三人的地位。电子商务经营者主张快递运输企业的损害责任只能基于物权受到侵害,主张侵权责任。同时分析得出消费者签收货物后申请退货,不应适用《民法典》512条的规定确定交付时间。通过法理分析,论证了在退货情形中,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运输中的风险,并成为损害赔偿的求偿主体的合理性,进而否定退货时出现快递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即拒签或拒绝退款的行为,也否定了此种情形下电商平台强制扣回垫付给消费者的货款的行为。同时,本文讨论了采用菜鸟裹裹寄件模式和选择具体运输企业寄件模式的区别,明确将菜鸟裹裹的行为界定为转运输行为,再结合具体的情形,分析出不同情形下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其次,从未保价条款的效力认定,和未保价条款的内容设计上,探讨未保价情形下的具体赔偿额度问题,从未保价条款的提示说明方式,和未保价条款的具体设计上,提出统一损害赔偿标准的完善建议。最后,从退货时快递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例外情形,分析网络交易退货情形下,快递运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规定,分析快递运输企业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从免责情形和免责事由的规定出发,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基于WebGIS的快递服务管理平台的设计与实现
这是一篇关于WeGIS,快递,物流,手持终端,人员定位,配送管理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随着淘宝、京东商城等电子商务业的不断发展,物流快递行业也迅速的发展起来,随着物流快递业务量的不断增加,物流快递信息化已成为提高行业运作效率,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本课题来源于物流快递行业信息化过程中的实际项目,是以上海汇通快递为试点的物流快递行业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本论文(以下简称论文)能解决物流快递行业的信息化问题,包括Web端前台供快递客户使用的功能、Web端后台供快递业务调度管理人员使用的功能、快递员手持终端的功能等。本课题的Web端功能采用MyEclipse10.0作为开发设计平台,手持终端功能采用Visual Studio 2010作为开发设计平台。本文阐述了基于WebGIS的快递服务管理平台概念和作用,基于WebGIS的快递服务是一种新的快递业务模式,该模式与传统的快递按区域划分模式相比对业务效率有明显提高,通过WebGIS获取所有快递人员实时位置,就近安排取件派件业务,大幅度提高了快递业务效率;详细介绍了基于WebGIS的快递服务管理平台在开发过程中所要用到的技术,包括高可扩展高并发的物流移动终端接入技术、支持多操作系统平台的移动终端软件技术、WebGIS技术、服务器推送技术、Ajax高频率实时获取地图位置技术、手机端采集技术等;分析了基于WebGIS的快递服务管理平台的功能需求,包括快递使用客户、快递公司管理人员、快递站点调度人员和快递人员的业务需求;介绍了基于WebGIS的快递服务管理平台的功能设计;详细说明了关键功能的实现方法,包括Web端前台功能、Web端后台功能、手持终端功能等功能的设计思路和业务流程分析;最后,总结了基于WebGIS的快递服务管理平台的开发工作。在文章最后是对论文的总结和展望。
基于Web的快递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这是一篇关于快递,JSP,信息管理,订单管理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随着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物流快递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本论文以中小快递企业的运行环境为研究背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目标,着力研究设计适合中小快递企业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将优秀的物流管理思想与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有机集合,从而达到减少物流总成本,优化客户服务水平,以此来最大限度地提高物流管理绩效。本论文研究具体内容包括基于Web的快递业务信息系统的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和系统实施等各个阶段的任务和要求。文章在对微商等个人用户、中小物流公司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系统模块设计,采用JSP技术和TOMCAT服务器的系统架构,通过使用Java编程语言的B/S程序和MySQL数据库实现系统。本文在综合考虑了用户使用的方便性、扩展性、安全性情况下,设计了系统的功能模块:登录模块、注册模块、订单管理、订单查询模块、用户(商家)及物流公司管理、留言与新闻公告管理、后台管理等。同时,为用户登录系统设计账号和密码,对于电商用户、物流公司和系统管理员分别设置不同的权限,以此来保证系统使用的安全性。总之,本论文主要对快递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和开发进行了详细说明。首先介绍了快递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背景和国内外现状,其次介绍了系统涉及的相关技术,接着陈述了系统的可行性分析和需求分析,然后是系统数据库的设计,接着是系统的模块实现和测试,最后阐述了完成系统的总结,不足之处以及未来的展望。
网络交易退货时快递运输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以淘宝平台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网络交易,退货,快递,损害,赔偿责任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快递运输业务随着网购的快速增长得到了空前发展。对普通民众而言,使用快递业务最多的情形便是退货。但由于快递业务目前发展尚不成熟,在运输过程中,快递迟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层出不穷。2018年出台的《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运输的风险和责任,但并未规定消费者签收后再退货时,发生快递运输损害情形,该由谁承担运输的风险和责任。2018年出台的《快递暂行条例》以及2015年修正的《邮政法》,虽然对快递损害赔偿问题有所涉及,但并未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标准。特别是对未保价快件的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没有规定,只是简单表述为依民事法律的规定。至于具体适用何种民事法律,以及对适用后的损害赔偿额度的确定问题,仍不明确。2020年出台的《民法典》,明确了通过互联网交易并采用快递运输时交付时间的确定,但消费者申请退货时的风险转移时间仍不能确定。消费者申请退货,买卖合同解除。电子商务经营者作为物权人,对消费者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消费者的返还行为并不能认定为买卖合同的标的,退货时的交付时间也不能简单适用《民法典》512条的规定。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导致网络交易退货情形下,确定快递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时,出现了损害赔偿的求偿主体和责任主体范围不明确、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不统一、部分免责规定有失公平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分析了网络交易退货情形中消费者、出卖方和快递运输企业各方的法律地位,明确了退货时电子商务经营者属于“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第三人而非“真正利他合同”的第三人的地位。电子商务经营者主张快递运输企业的损害责任只能基于物权受到侵害,主张侵权责任。同时分析得出消费者签收货物后申请退货,不应适用《民法典》512条的规定确定交付时间。通过法理分析,论证了在退货情形中,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运输中的风险,并成为损害赔偿的求偿主体的合理性,进而否定退货时出现快递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即拒签或拒绝退款的行为,也否定了此种情形下电商平台强制扣回垫付给消费者的货款的行为。同时,本文讨论了采用菜鸟裹裹寄件模式和选择具体运输企业寄件模式的区别,明确将菜鸟裹裹的行为界定为转运输行为,再结合具体的情形,分析出不同情形下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其次,从未保价条款的效力认定,和未保价条款的内容设计上,探讨未保价情形下的具体赔偿额度问题,从未保价条款的提示说明方式,和未保价条款的具体设计上,提出统一损害赔偿标准的完善建议。最后,从退货时快递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例外情形,分析网络交易退货情形下,快递运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规定,分析快递运输企业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从免责情形和免责事由的规定出发,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基于Web的快递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这是一篇关于快递,JSP,信息管理,订单管理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随着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物流快递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本论文以中小快递企业的运行环境为研究背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目标,着力研究设计适合中小快递企业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将优秀的物流管理思想与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有机集合,从而达到减少物流总成本,优化客户服务水平,以此来最大限度地提高物流管理绩效。本论文研究具体内容包括基于Web的快递业务信息系统的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和系统实施等各个阶段的任务和要求。文章在对微商等个人用户、中小物流公司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系统模块设计,采用JSP技术和TOMCAT服务器的系统架构,通过使用Java编程语言的B/S程序和MySQL数据库实现系统。本文在综合考虑了用户使用的方便性、扩展性、安全性情况下,设计了系统的功能模块:登录模块、注册模块、订单管理、订单查询模块、用户(商家)及物流公司管理、留言与新闻公告管理、后台管理等。同时,为用户登录系统设计账号和密码,对于电商用户、物流公司和系统管理员分别设置不同的权限,以此来保证系统使用的安全性。总之,本论文主要对快递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和开发进行了详细说明。首先介绍了快递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背景和国内外现状,其次介绍了系统涉及的相关技术,接着陈述了系统的可行性分析和需求分析,然后是系统数据库的设计,接着是系统的模块实现和测试,最后阐述了完成系统的总结,不足之处以及未来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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