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机制研究——基于声誉机制与政府监管视角
这是一篇关于网购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声誉机制,政府监管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作为商业新业态,网购食品交易额保持逐年增长。与此同时,网络交易环境的复杂性让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变得更为隐蔽,增加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使本就突出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进入到虚拟网络交易环境中。在此背景下,转换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就成为政府面临的挑战。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存在的主要诱因是在食品市场中存在质量安全信息的不对称,这是政府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依据。尽管如此,市场声誉机制在控制食品质量安全方面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声誉机制理论、博弈论、信息理论,对网购食品声誉机制进行分析,电商平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声誉作为抵押与媒介,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消费者通过声誉评价购买食品,使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缓解。本文以声誉机制与政府监管为切入点,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实证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系统分析网购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机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首先,界定网购食品质量安全内涵,理论分析声誉机制及政府监管对网购食品质量安全的控制及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即政府监管可与市场声誉约束相互弥补,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其次,通过分析我国网购食品质量安全及监管现状发现,目前我国网购食品市场潜力较大,网购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法律不完善、监管不力、技术欠缺、违法行为查处不明确、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再次,分析电商声誉机制运行机理及抑制电商声誉功能发挥作用的因素,通过调查问卷收集大量数据,论证消费者对网购食品质量安全信任程度、声誉感知程度及其影响因素。且以“三只松鼠”和“饿了么”为例,分析声誉机制如何发挥在网络食品企业、电商平台与消费者间转化与传递信息的作用,并探讨政府有效监管制度的设计。本文得出以下研究结论:一是网络声誉评价机制可促进食品市场优胜劣汰;二是消费者对高质量安全食品支付意愿低,以及品牌依赖度低制约了声誉机制对质量安全的控制作用;三是食品企业降价竞争陷困境,维护声誉是上策;四是电商平台规模扩大提高了产业集中度,有助于促进声誉的共用性向私用性的转化;五是网购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以声誉机制约束为主,政府监管为辅。最后提出了构建网络声誉机制及政府监管制度的政策建议。
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研究——以《电子商务法》第39条为中心
这是一篇关于电子商务法,信用评价制度,消费者评价,声誉机制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电子商务法》第39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此条强调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保障消费者的评价权利。这满足电子商务市场声誉机制长期稳定的需求,也是我国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但是,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上存在困境,需要进一步完善细化。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有利于增加交易机会,促进交易决策和审慎监管,彰显着公平价值、自由价值和效率价值。“柠檬市场”理论、声誉机制理论和消费者“搭便车”理论作为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的理论基础,为下文进一步研究进行铺垫。电子商务市场信用失范行为常见,如经营者信用等级不真实、消费者信用评价不客观和平台内信用评价规则不合理。通过梳理、归纳信用评价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分析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展示我国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的现状和不足。目前主要遇到的困境是:对电子商务的信用概念缺乏明确的定义,使得传统商事信用和社会信用概念混淆导致信用评价功能不明。对消费者评价没有明确的规定与指导,需要在商誉保护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处理上找到平衡点。将评价规则交由平台自行制定,减损声誉信号的可比性及指导作用,同时存在平台降低标准以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隐患。用户准入门槛较低,容易伪造身份信息,缺乏对信用信息的审查。守法激励失衡,虚假评价行为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处罚带来的损失,对不法行为人威慑力小。针对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的困境,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在制度的顶层设计上清晰界定电子商务信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概念,防止概念混淆导致制度实践中功能失灵。对消费者评价进行专门立法,系统性规制消费者评价。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则,对各电商平台的规则制定给予框架性指导,减少平台间的规则差异。设置严格准入门槛,加大对入驻商户身份信息和信用信息审核义务,对消费者建立信任档案,并在进入声誉机制前设置过滤机制,引入黑名单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引入浮动额度的惩罚性赔偿,加强行业协会对刷单平台或商户的惩戒和平台自我规范,综合运用软性法律资源和硬性国家法律,探寻责任落实的有效路径。
基于公共品博弈电商平台柠檬问题的演化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柠檬问题,声誉机制,公共品博弈,公平偏好,惩罚机制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电商平台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和数字化,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盈利机会。随着电商平台的逐渐兴起,传统的企业网络不断地向平台网络转型,随之而来的新型柠檬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电商平台柠檬问题表现为电商利用信息超载、信息投机和信息造假等因素对消费者进行侵权行为,因此,《电子商务法》相应地被颁布并开始实施。但是,最新的统计结果显示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侵权问题依然高居不下。所以在行政治理的基础上,仍需结合市场的优势完善平台治理,其中声誉机制是市场对电商平台进行治理的依据。基于平台声誉的公共品特性,本文把公共品博弈作为基础的博弈模型,以个体电商为博弈参与者,对电商平台进行演化分析,致力于改善均衡状态下的柠檬问题。首先,运用文献分析法整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对解决公共品困境的各类机制进行优劣比较,并结合电商平台的现实背景提出惩罚和公平相结合的新机制。其次,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平台演化过程并获取博弈均衡。博弈均衡具体表现为平台内部演化的均衡、平台整体演化的稳态和多个平台空间演化的动态均衡。最后,运用系统仿真的方法呈现均衡结果。通过调整关键参数观察均衡的变化,能够获取各参数所发挥的作用,进而针对各参数提出相应对策就能改善电商平台的柠檬问题。本文针对电商平台的柠檬问题进行演化分析,得出在不同的演化阶段需采用不同的演化机理。在平台初创时,平台内的个体易通过协商形成决策群体,进而以决策群体作为决策单元实现完全合作的博弈均衡。而在平台扩展后,需把个体电商作为决策单元,所得均衡为合作者和搭便车者共存。进而通过参数对均衡的影响表明:惩罚机制和公平偏好的应用对于平台治理是不可或缺的,降低实施惩罚的难度和提高对公平的重视程度是改善电商平台柠檬问题的重要措施。本文研究平台的演化过程,分析演化均衡的柠檬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在理论方面,本文提出了新的机制解决公共品博弈困境,丰富了公共品理论;在现实方面,本文的研究结果对平台的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网络购物平台声誉机制的有效性与信用监管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网络购物平台,声誉机制,信用监管,质量治理,信号博弈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平台经济在互联网时代迅速崛起,成为拉动经济的“新增长点”,对政府监管提出了新需求。以“淘宝”和“京东”为代表的各类电商平台成为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但是网络交易平台的“柠檬市场”属性导致劣质品充斥市场,不能适应消费者对高质量商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声誉机制作为治理“柠檬市场”问题的重要手段被各大网络购物平台采用,但“刷单炒信”行为使声誉机制产生失灵风险,影响网络购物平台持续健康发展。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利于缓解声誉机制失灵问题。基于此,本文以声誉机制的有效性为切入点,运用商家、平台和消费者三方的双重信号识别博弈研究质量信号扭曲和声誉机制失灵的原因,并通过实证分析证明信用状态显著影响声誉机制的有效性,为下文研究信用监管提供了理论基础。最后,论文构建了基于信用监管的产品质量协同治理结构,为更好地整治网络购物平台产品质量问题提供了政策启示。本文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1.网络购物中声誉机制的作用机理与信用监管需求分析。由于存在“刷单炒信”等问题导致声誉机制不能正常发挥质量识别作用,本文从信用缺失环境下声誉信号不能准确传递、平台交易以非重复博弈为主和高搜寻成本干扰声誉信号传递三个方面说明声誉机制存在失灵风险的原因,并通过论述信用监管有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与缓解声誉机制失灵等,说明信用监管的必要性。2.构建不完全信息下商家、平台和消费者三方的双重信号识别博弈模型。通过博弈分析论证了平台与商家存在谎报质量信息的可能性是导致质量信号扭曲与声誉机制失灵的主要原因,优化平台推荐费用、保证金制度和强化平台间竞争等能够使三方博弈达到理想的均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激励商家报告真实的质量信息并提高产品质量。3.利用python爬取微观大样本数据实证研究影响声誉机制有效性的因素。以“淘宝”与“京东”网站的按摩椅销售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比较不同平台剔除失信样本前后的回归结果发现:认证机制与信用状态显著影响声誉机制的有效性;在声誉与信用水平较高的平台环境下,声誉机制对产品质量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否则声誉机制就不能较好地发挥作用。这些研究为加强信用监管提供了政策启示。4.提出基于信用监管的多元协同治理结构。该治理结构充分调动了市场机制、政府监管和社会力量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和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的积极作用,利用完善的信用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声誉信号与第三方认证等市场机制的质量识别效果,最终实现产品质量治理的目标。基于以上研究,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系统研究了声誉机制的失灵问题及其治理对策。基于网络购物平台的基本特征与声誉机制作用机理分析潜在的声誉机制失灵风险,并利用博弈模型和实证研究证明了信用状态对声誉机制的有效性具有显著影响,由此提出构建基于信用监管的产品质量协同治理结构,为更好地整治网络购物平台产品质量提供了政策启示。2.构建了商家、平台和消费者三方的双重信号识别博弈。深入研究了平台在买卖双方不完全信息博弈中的重要中介作用,利用双重信号识别博弈证明了平台企业对低质量产品的纵容与包庇是导致质量信号扭曲与“劣币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推荐费用与保证金制度影响商家选择,提出了通过优化平台交易规则与增加平台企业竞争程度等市场化手段来实现平台产品质量治理的对策建议。3.实证检验了认证机制与信用状态对治理声誉机制失灵的有效性。利用网络爬虫技术获取微观大样本数据证明信用状态显著影响声誉机制的有效性。通过比较“淘宝”和“京东”剔除失信样本前后的回归结果发现不同经营策略、管理模式和信用水平的平台环境下,声誉机制的有效性具有显著差异,证明了在声誉与信用水平较高的平台环境下,声誉机制对产品质量的促进作用显著。
电商平台声誉对卖家绩效影响机制与效应的实证检验
这是一篇关于平台声誉,卖家声誉,卖家绩效,声誉机制,认证机制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数字经济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杠杆。电子商务产业是数字经济的典型代表。电商平台以其方便、快捷、高效的优势极速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传统零售行业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往往通过声誉机制即可解决。相比于线下市场,线上市场面临更加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难题。自2014年以来,消费者对电商平台和卖家的投诉增长142%。以“低价策略”打开“下沉市场”的拼多多,2019年市值超过京东,但也饱受“假冒伪劣”、“质量低下”等诸多质疑。针对电子商务平台低声誉高绩效的现象,现有声誉机制能否发挥有效作用?本文于2020年4月利用网络爬虫程序获取电商平台相关数据,利用软件商店(app store)评分构建电商平台声誉指标,实证检验了电商平台声誉对卖家绩效的影响效应,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电商平台声誉的工具变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础模型存在的内生性问题。通过中介效应模型,实证分析了电商平台声誉的传递机制,并验证了平台认证机制在声誉传递过程中的保障作用。研究结果表明:良好的电商平台声誉对卖家绩效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上述结果在控制内生性问题之后仍是稳健的。另外,基于中介效应模型的机制检验发现,电商平台声誉主要通过影响店铺声誉影响卖家绩效,电商平台的认证机制在声誉传递过程中起保障作用。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一、社会各界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完善落实相应的法规政策,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二、平台企业加强内部店铺动态监管,完善认证机制,提高商家入驻门槛。三、商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诚信建设。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善于识别虚假宣传行为,学会利用各项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现有文献鲜有从平台层面对在线声誉问题进行研究,并分析平台声誉的传递机制。因此探究平台声誉的传递机制及影响效应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方面,将在线声誉理论从卖家声誉扩展到平台声誉,另一方面,分析与检验了电商平台声誉的传递机制,有利于规范卖家经营行为,加强平台企业声誉管理,保障电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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