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中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直播电商,购买意愿,S-O-R理论,技术接受模型,影响因素,实证研究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网络通信技术快捷发展,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创新,将互联网直播技术与传统电子商务相结合的直播电商应运而生。直播电商为消费者打造出独特的场景购物模式,为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家带来了巨大流量,已被商家和平台普遍使用。但随着快速发展,直播电商模式所面临的转化率低、内容同质化以及用户粘性低等问题日渐显现。为此,迫切需要明确直播电商中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因素及其影响机制,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该问题进行研究。首先,论文界定了网络直播、直播电商等相关概念,分析了直播电商的特点和营销方式,基于社会助长理论和社会临场感理论等,整合技术接受模型(TAM)和刺激-机体-反应(S-OR)理论,构建了直播电商消费者购买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模型,提出了相应的研究假设。其次,本文结合当前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直播电商的环境特征,设计了变量测量项和调查问卷,根据前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对问卷进行修正和调整,形成正式问卷,获得有效数据348份。然后,利用Smart PLS3.3建立结构方程模型,进行测量模型的信度和效度检验、结构模型的整体拟合优度检验、假设检验、中介效应检验以及人口统计学的调节效应检验。最后,分析了模型结果,讨论了相关因素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的路径,给出了本文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基于模型结论,分别从商家和平台角度给出管理启示。论文实证分析的结论主要有:(1)直播电商消费者购买意愿受到主播专业性、主播知名度、商品展示、价格折扣、与主播互动、与平台互动、与消费者互动等多个因素影响,这些因素通过消费者感知有用性和感知信任对消费者购买意愿产生作用。(2)消费者感知有用性和感知信任在直播电商各因素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中起到中介作用。(3)主播专业性在通过感知有用性和感知信任影响购买意愿的路径中都是影响程度最大的因素,并且感知信任对于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程度略大于感知有用性的影响程度。(4)性别和年龄在直播电商消费者购买意愿的部分影响因素的作用路径中具有调节作用。基于研究结论,直播电商商家应注重主播专业性,在直播中探索多形式的商品展示并加强主播与消费者的互动性,同时为消费者提供高性价比的商品和服务以及差异化的服务策略;直播电商平台应加强直播电商的社交互动功能,注重提升消费者信任,以促进平台的长期发展。
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影响机理及预测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移动社交电商,隐私信息披露意愿,S-O-R理论,FsQCA,GA-BP神经网络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和社交网络服务在电子商务中的广泛应用,移动社交电商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应运而生。处于移动社交电商情境下,用户与用户之间、用户和平台之间的交互方式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即用户已经转变成为主动的信息发送者和传播者。群体的互动和消费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取决于互动对象的个人信息,移动社交电商平台也能通过用户个人信息了解需求,从而提供精确的个性化服务。因而,个人信息在平台发展中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同时,个人信息在“流通”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威胁,这又制约了用户的隐私信息披露,影响移动社交电商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在严格遵守隐私保护法规的前提下,移动社交电商平台改进相关功能,优化平台环境,对移动社交电商用户加以引导,提升用户的隐私信息披露。这有利于开展营销活动,促进客户服务升级,最终使用户体验到更为优质的互动和消费服务。在此背景下,针对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内在机理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围绕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展开研究,对其内在机理进行剖析,主要探究以下两个问题:(1)移动社交电商情境下,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及内在关联路径如何;进一步地,从组态视角下,利用模糊集定性比较方法(fs QCA),探究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影响因素的搭配组合是如何共同对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产生影响的;(2)基于以上研究得出的影响因素,构建基于GA-BP神经网络的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预测模型,基于平台特征和用户感知对隐私信息披露意愿作出预测,验证以上影响因素作为隐私信息披露意愿预测模型指标的合理性。首先,本文以刺激-机体-反应理论为研究框架,结合控制代理理论、交互理论以及隐私计算理论,建立理论模型以揭示各影响因素对用户隐私披露意愿的作用机理,并通过问卷调查收集数据,对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影响机理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隐私政策有效性、隐私设置有效性、信息交互、情感交互、个性化均正向影响隐私信息披露意愿;隐私顾虑负向影响隐私信息披露意愿,感知收益正向影响隐私信息披露意愿;(2)隐私顾虑在隐私政策有效性、隐私设置有效性、情感交互和隐私信息披露意愿之间起到中介作用;感知收益在隐私设置有效性、信息交互、情感交互、个性化和隐私信息披露意愿之间起到中介作用。其次,在进一步的研究中,通过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 QCA)方法,以隐私政策有效性、隐私设置有效性、信息交互、情感交互、个性化、隐私顾虑和感知收益作为前因变量,探索影响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前因条件组合。研究结果表明: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产生有两种模式,模式一为成本和收益权衡,此时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产生实际上是用户对收益和成本权衡的结果;模式二是收益驱动,在此种模式下,隐私顾虑失去影响效力。最后,本文基于BP神经网络构建预测模型,验证上述影响因素预测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有效性,同时为增强模型预测的准确性,运用遗传算法(GA)对BP神经网络初始权值与阈值进行优化,构建GA-BP神经网络预测模型,预测准确率为96.61%。研究结果说明选取的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预测模型指标较为合理,预测结果能够合理地反映实际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程度,能为今后的移动社交电商平台的功能和环境优化提供一定的指导。基于以上的研究结论,本文为移动社交电商用户更好地披露个人信息,实现平台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对策建议。第一,完善平台隐私政策,优化平台隐私设置。第二,优化平台交流环境,为用户间的信息交互和情感交互营造良好环境。第三,提高平台个性化服务建设,提供精准营销。第四,提升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收益,规避隐私泄露风险。
直播电商中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直播电商,购买意愿,S-O-R理论,技术接受模型,影响因素,实证研究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网络通信技术快捷发展,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创新,将互联网直播技术与传统电子商务相结合的直播电商应运而生。直播电商为消费者打造出独特的场景购物模式,为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家带来了巨大流量,已被商家和平台普遍使用。但随着快速发展,直播电商模式所面临的转化率低、内容同质化以及用户粘性低等问题日渐显现。为此,迫切需要明确直播电商中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因素及其影响机制,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该问题进行研究。首先,论文界定了网络直播、直播电商等相关概念,分析了直播电商的特点和营销方式,基于社会助长理论和社会临场感理论等,整合技术接受模型(TAM)和刺激-机体-反应(S-OR)理论,构建了直播电商消费者购买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模型,提出了相应的研究假设。其次,本文结合当前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直播电商的环境特征,设计了变量测量项和调查问卷,根据前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对问卷进行修正和调整,形成正式问卷,获得有效数据348份。然后,利用Smart PLS3.3建立结构方程模型,进行测量模型的信度和效度检验、结构模型的整体拟合优度检验、假设检验、中介效应检验以及人口统计学的调节效应检验。最后,分析了模型结果,讨论了相关因素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的路径,给出了本文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基于模型结论,分别从商家和平台角度给出管理启示。论文实证分析的结论主要有:(1)直播电商消费者购买意愿受到主播专业性、主播知名度、商品展示、价格折扣、与主播互动、与平台互动、与消费者互动等多个因素影响,这些因素通过消费者感知有用性和感知信任对消费者购买意愿产生作用。(2)消费者感知有用性和感知信任在直播电商各因素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中起到中介作用。(3)主播专业性在通过感知有用性和感知信任影响购买意愿的路径中都是影响程度最大的因素,并且感知信任对于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程度略大于感知有用性的影响程度。(4)性别和年龄在直播电商消费者购买意愿的部分影响因素的作用路径中具有调节作用。基于研究结论,直播电商商家应注重主播专业性,在直播中探索多形式的商品展示并加强主播与消费者的互动性,同时为消费者提供高性价比的商品和服务以及差异化的服务策略;直播电商平台应加强直播电商的社交互动功能,注重提升消费者信任,以促进平台的长期发展。
物业类社区电商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物业类社区电商,ELM理论,S-O-R理论,购买行为,影响因素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互联网+”给物业服务行业带来了发展契机,越来越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始引入互联网技术打造社区电商平台。物业类社区电商如何将海量的业主资源引入线上平台,从存量市场释放新的消费需求,是物业服务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实现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因此,研究物业类社区电商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的影响因素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对社区电商和消费者网络购买行为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文献综述,并对S-O-R理论和详尽可能性模型(ELM)理论进行了梳理;其次,基于S-O-R理论和ELM理论构建了物业类社区电商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因素模型,并结合物业类社区电商的特点,提出了从中心路径(信息质量、服务质量、系统质量、价格促销、在线评论)和边缘路径(信息源可信度、社会影响)双路径出发的研究思路;然后,参照Likert成熟量表设计问卷,提出研究假设,通过在线发放的形式获取数据;最后,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对构建的理论模型进行验证。结果表明:(1)信息质量、价格促销、在线评论显著正向影响感知有用性,其中价格促销对感知有用性的影响最大;服务质量和系统质量与感知有用性不相关。(2)信息源可信度只对感知愉悦性正相关,与感知有用性不相关;社会影响显著正向影响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愉悦性。(3)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愉悦性显著正向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且感知愉悦性对购买意愿的影响较大。因此,结合研究结论,本文为物业类社区电商相关企业提供了以下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质量和价格优势,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维护良好的居民关系等方式来提高社区居民的购买力;供应链整合运营服务商不仅要根据消费需求提供丰富多样且物美价廉的商品,而且要确保商品安全及时的交付。最后,根据研究的局限性对未来研究的方向进行了展望,以丰富物业类社区电商与消费者购买行为的研究。
农产品直播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感知价值视角
这是一篇关于农产品直播,消费者购买意愿,感知价值,S-O-R理论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在“全民直播”的时代背景下,“农产品+直播”迅速地走进了大众的视野,这一形式对当今社会农业发展尤其是传统农产品的销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这一形式,农产品销售打破了传统渠道,实现了由产地直通到消费者。截至目前,针对农产品直播这一领域,已经有很多学者进行了研究,但是以农产品消费者的认同和信任作为中介变量的相关研究还比较少。与传统的化妆品、服装等互联网直播主体相比,农产品直播较为特殊,因此,其相关研究也十分必要。对于农产品直播而言,与传统电商相比,如何提高农产品直播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是农户和平台急需考虑的问题。探索影响消费者选择通过直播购物方式进行购买农产品的因素有哪些以及这些因素又是如何作用的对于农户和直播平台而言十分必要。对于政府而言,农产品直播这一细分的直播领域该如何进行宏观的管理以及如何才能引导这一新兴模式良性发展,从而促进农村产业振兴都是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因此,对农产品直播这一新兴形式,消费者的相关购买意愿的影响机制研究是非常必要的。本论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通过使用S-O-R理论模型,以顾客的相关感知为基础,通过将农产品消费者感知价值细分为五大维度:服务维度、质量维度、经济维度、社会维度和情感维度,研究消费者的认同和信任在感知价值与购买意愿之间的中介作用,同时针对农产品主播特性的调节作用进行了讨论,从而构建在农产品直播中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基于感知价值的影响因素模型,同时,依据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成熟量表,结合直播环境的特征,形成调查问卷。共发放405份调查问卷,利用软件SPSS21.0和AMOS21.0对收回的问卷数据进行分析。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对各主范畴的构成因子和形成机理进行了分析和探索,从而得出相关结论,并根据所得的结论提出相应指导意见,从而促进了消费者购买意愿形成机理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发展。
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影响机理及预测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移动社交电商,隐私信息披露意愿,S-O-R理论,FsQCA,GA-BP神经网络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和社交网络服务在电子商务中的广泛应用,移动社交电商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应运而生。处于移动社交电商情境下,用户与用户之间、用户和平台之间的交互方式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即用户已经转变成为主动的信息发送者和传播者。群体的互动和消费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取决于互动对象的个人信息,移动社交电商平台也能通过用户个人信息了解需求,从而提供精确的个性化服务。因而,个人信息在平台发展中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同时,个人信息在“流通”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威胁,这又制约了用户的隐私信息披露,影响移动社交电商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在严格遵守隐私保护法规的前提下,移动社交电商平台改进相关功能,优化平台环境,对移动社交电商用户加以引导,提升用户的隐私信息披露。这有利于开展营销活动,促进客户服务升级,最终使用户体验到更为优质的互动和消费服务。在此背景下,针对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内在机理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围绕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展开研究,对其内在机理进行剖析,主要探究以下两个问题:(1)移动社交电商情境下,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及内在关联路径如何;进一步地,从组态视角下,利用模糊集定性比较方法(fs QCA),探究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影响因素的搭配组合是如何共同对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产生影响的;(2)基于以上研究得出的影响因素,构建基于GA-BP神经网络的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预测模型,基于平台特征和用户感知对隐私信息披露意愿作出预测,验证以上影响因素作为隐私信息披露意愿预测模型指标的合理性。首先,本文以刺激-机体-反应理论为研究框架,结合控制代理理论、交互理论以及隐私计算理论,建立理论模型以揭示各影响因素对用户隐私披露意愿的作用机理,并通过问卷调查收集数据,对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影响机理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隐私政策有效性、隐私设置有效性、信息交互、情感交互、个性化均正向影响隐私信息披露意愿;隐私顾虑负向影响隐私信息披露意愿,感知收益正向影响隐私信息披露意愿;(2)隐私顾虑在隐私政策有效性、隐私设置有效性、情感交互和隐私信息披露意愿之间起到中介作用;感知收益在隐私设置有效性、信息交互、情感交互、个性化和隐私信息披露意愿之间起到中介作用。其次,在进一步的研究中,通过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 QCA)方法,以隐私政策有效性、隐私设置有效性、信息交互、情感交互、个性化、隐私顾虑和感知收益作为前因变量,探索影响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前因条件组合。研究结果表明: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产生有两种模式,模式一为成本和收益权衡,此时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产生实际上是用户对收益和成本权衡的结果;模式二是收益驱动,在此种模式下,隐私顾虑失去影响效力。最后,本文基于BP神经网络构建预测模型,验证上述影响因素预测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有效性,同时为增强模型预测的准确性,运用遗传算法(GA)对BP神经网络初始权值与阈值进行优化,构建GA-BP神经网络预测模型,预测准确率为96.61%。研究结果说明选取的移动社交电商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预测模型指标较为合理,预测结果能够合理地反映实际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程度,能为今后的移动社交电商平台的功能和环境优化提供一定的指导。基于以上的研究结论,本文为移动社交电商用户更好地披露个人信息,实现平台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对策建议。第一,完善平台隐私政策,优化平台隐私设置。第二,优化平台交流环境,为用户间的信息交互和情感交互营造良好环境。第三,提高平台个性化服务建设,提供精准营销。第四,提升用户隐私信息披露收益,规避隐私泄露风险。
基于S-O-R模型的B2C电商平台品牌忠诚影响因素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B2C电商平台,品牌忠诚,S-O-R理论,顾客情绪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信息技术的带动让越来越多的人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到线上购物,网上消费人群日益庞大,线上购物的需求也日渐增多,如此巨大的交易市场吸引了更多的企业或者创业团队转向线上电商平台,各购物网站之间的竞争也愈演愈烈。现阶段线上新用户的开发已经到达了瓶颈,企业的获客成本越来越高,要想在市场上占据优势,其着眼点必须立足于现有的消费人群,维持现有的用户粘性,培养对品牌忠诚的老顾客。基于线上购物培养对平台的依赖和忠诚,维持老用户对电商平台的忠诚,是十分值得探究的研究内容,线上购物平台的哪些影响因素会对消费者的品牌忠诚产生影响,如何让消费者产生忠诚,便是企业和研究学者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基于此,研究B2C电商平台情境下消费者对平台忠诚的影响因素是十分有必要的。首先,重点阐述了研究的背景与意义以及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现状,紧接着基于国内外的参考文献,对品牌忠诚、电商平台以及研究的理论基础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进而总结出了影响顾客对平台忠诚的因素(电商平台视角)——信息质量、操作便利性、网站声誉、促销营销和内容营销,根据研究的理论基础S-O-R理论模型,构建了本文的研究模型,电商平台的5个影响因子作为前置变量,通过影响顾客的情绪(愉悦和唤起情绪),最终对品牌忠诚产生影响。其次,通过广泛的阅读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并总结研究学者优秀的成熟量表以此来探讨和确认本研究的量表题项和内容,设计调查问卷,从线下线上两种调研渠道发放调查问卷并收集研究数据,运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并通过AMOS对假设进行检验。结果表明,信息质量、操作便利性以及促销营销和内容营销均可以通过顾客的情绪对品牌忠诚产生正向影响,网站声誉只能对消费者的唤起情绪产生积极的正向影响并通过唤起情绪对品牌忠诚产生影响。最后,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探讨电商企业营销启示:塑造良好的网站声誉取得消费者信任;努力提升信息质量提高沟通效率;优化网站操作模式简化消费者购物流程;创新促销方式吸引顾客消费;营造优质内容激发消费者积极情感,研究的最后总结了本文的结论并指出了本研究的局限性以及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直播电商中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直播电商,购买意愿,S-O-R理论,技术接受模型,影响因素,实证研究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网络通信技术快捷发展,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创新,将互联网直播技术与传统电子商务相结合的直播电商应运而生。直播电商为消费者打造出独特的场景购物模式,为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家带来了巨大流量,已被商家和平台普遍使用。但随着快速发展,直播电商模式所面临的转化率低、内容同质化以及用户粘性低等问题日渐显现。为此,迫切需要明确直播电商中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因素及其影响机制,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该问题进行研究。首先,论文界定了网络直播、直播电商等相关概念,分析了直播电商的特点和营销方式,基于社会助长理论和社会临场感理论等,整合技术接受模型(TAM)和刺激-机体-反应(S-OR)理论,构建了直播电商消费者购买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模型,提出了相应的研究假设。其次,本文结合当前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直播电商的环境特征,设计了变量测量项和调查问卷,根据前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对问卷进行修正和调整,形成正式问卷,获得有效数据348份。然后,利用Smart PLS3.3建立结构方程模型,进行测量模型的信度和效度检验、结构模型的整体拟合优度检验、假设检验、中介效应检验以及人口统计学的调节效应检验。最后,分析了模型结果,讨论了相关因素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的路径,给出了本文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基于模型结论,分别从商家和平台角度给出管理启示。论文实证分析的结论主要有:(1)直播电商消费者购买意愿受到主播专业性、主播知名度、商品展示、价格折扣、与主播互动、与平台互动、与消费者互动等多个因素影响,这些因素通过消费者感知有用性和感知信任对消费者购买意愿产生作用。(2)消费者感知有用性和感知信任在直播电商各因素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中起到中介作用。(3)主播专业性在通过感知有用性和感知信任影响购买意愿的路径中都是影响程度最大的因素,并且感知信任对于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程度略大于感知有用性的影响程度。(4)性别和年龄在直播电商消费者购买意愿的部分影响因素的作用路径中具有调节作用。基于研究结论,直播电商商家应注重主播专业性,在直播中探索多形式的商品展示并加强主播与消费者的互动性,同时为消费者提供高性价比的商品和服务以及差异化的服务策略;直播电商平台应加强直播电商的社交互动功能,注重提升消费者信任,以促进平台的长期发展。
直播电商中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直播电商,购买意愿,S-O-R理论,技术接受模型,影响因素,实证研究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网络通信技术快捷发展,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创新,将互联网直播技术与传统电子商务相结合的直播电商应运而生。直播电商为消费者打造出独特的场景购物模式,为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家带来了巨大流量,已被商家和平台普遍使用。但随着快速发展,直播电商模式所面临的转化率低、内容同质化以及用户粘性低等问题日渐显现。为此,迫切需要明确直播电商中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因素及其影响机制,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该问题进行研究。首先,论文界定了网络直播、直播电商等相关概念,分析了直播电商的特点和营销方式,基于社会助长理论和社会临场感理论等,整合技术接受模型(TAM)和刺激-机体-反应(S-OR)理论,构建了直播电商消费者购买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模型,提出了相应的研究假设。其次,本文结合当前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直播电商的环境特征,设计了变量测量项和调查问卷,根据前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对问卷进行修正和调整,形成正式问卷,获得有效数据348份。然后,利用Smart PLS3.3建立结构方程模型,进行测量模型的信度和效度检验、结构模型的整体拟合优度检验、假设检验、中介效应检验以及人口统计学的调节效应检验。最后,分析了模型结果,讨论了相关因素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的路径,给出了本文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基于模型结论,分别从商家和平台角度给出管理启示。论文实证分析的结论主要有:(1)直播电商消费者购买意愿受到主播专业性、主播知名度、商品展示、价格折扣、与主播互动、与平台互动、与消费者互动等多个因素影响,这些因素通过消费者感知有用性和感知信任对消费者购买意愿产生作用。(2)消费者感知有用性和感知信任在直播电商各因素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中起到中介作用。(3)主播专业性在通过感知有用性和感知信任影响购买意愿的路径中都是影响程度最大的因素,并且感知信任对于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程度略大于感知有用性的影响程度。(4)性别和年龄在直播电商消费者购买意愿的部分影响因素的作用路径中具有调节作用。基于研究结论,直播电商商家应注重主播专业性,在直播中探索多形式的商品展示并加强主播与消费者的互动性,同时为消费者提供高性价比的商品和服务以及差异化的服务策略;直播电商平台应加强直播电商的社交互动功能,注重提升消费者信任,以促进平台的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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