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销售平台及直播模式的策略选择分析
这是一篇关于直播营销,平台选择,网络外部性,商家自播,主播带货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随着电子商务体系的日趋成熟,消费者线上购物的方式和渠道也在不断地改变。越来越多的商家通过电商平台或短视频娱乐平台进行直播销售,即网络直播营销。网络直播营销是电商行业一种新兴的营销方式,在进一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引起了消费者的购物行为和消费决策的转变。受店铺运行管理、人员雇佣及管理等成本的影响,商家自播和主播带货两种直播模式下的产品定价存在不同。此外,平台销售渠道的性质、抽成方案及受众等因素将影响供应商销售平台的选择及供应商利润的大小。相较于传统的销售模式,网络直播营销模式下的供应链组织结构、决策主体的定价方式都发生了变化。本课题基于网络直播营销背景,考虑消费者的网络外部性及商家推广效应对供应商决策的影响,对供应商直播销售平台及直播模式的选择问题进行分析。针对此问题,本课题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文章在界定相关理论及概念的基础上,考虑消费者的网络外部性及商家推广效应对供应商选择的影响,构建了不同销售平台、不同直播模式下的博弈模型。进一步求解得出两种平台不同直播模式下供应商的最优定价和利润,并分析网络外部性等参数对供应链成员销售决策的影响。其次,通过对比选定平台商家自播和主播带货两种销售模式下供应商的利润,分析网络外部性大小对供应商销售模式决策的影响,分别对供应商在两种平台下最优直播模式的选择进行分析。在得到两种平台供应商最优直播销售模式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直播销售的平台选择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确定供应商最优直播平台选择。根据研究结果及仿真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供应商直播平台的选择与平台及主播抽成的佣金比率大小有关。具体可表示为:当电商(娱乐)平台抽成比率较低时,供应商会选择电商(娱乐)直播平台;当电商(娱乐)平台抽成比率较高时,供应商会选择娱乐(电商)直播平台。(2)供应商直播模式的选择与消费者网络外部性的大小有关。具体可表示为:当消费者的网络外部性小于一定阈值时,供应商选择商家自播模式获利更多;当消费者的网络外部性大于一定阈值时,供应商选择主播带货模式获利更多。(3)在商家自播模式下,消费者需求、零售价与推广效应呈正相关关系。供应商和平台的利润不仅与推广效应呈正相关关系,还随网络外部性的增加而增加;在主播带货模式下消费者需求、供应商和主播以及平台的利润与流量转化率呈正相关关系,而零售价与流量转化率呈负相关关系。最后,本文的研究成果为供应商的直播销售平台及销售模式的选择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为现实企业的选择带来了重要的管理启示,同时也为供应链管理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Z家电品牌电商直播策略提升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直播营销,电子商务,流量,平台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尤其是手机移动端的不断普及下沉,电子商务得到长足的飞跃发展。电子商务在经过20年的不断摸索,开始走向更深层次的服务型营销。从2016年开始,以“抖音”“快手”为代表的新媒体平台,和以“京东”“淘宝”为代表的传统电商渠道,纷纷陆续打造其电商直播内容。直播平台无论从数量还是用户的规模都得到了巨大的增速,电子商务品牌开始选择走进直播的大门。但在长期的研究观察中发现,目前家电品牌电商直播出现很多同质化的问题,品牌影响力弱、直播间流量少、直播转化率低、消费者粘度低、售后服务不足等。通过进一步查阅资料,梳理电子商务平台客观规律,研究家电品牌直播产品痛点,找出家电品牌直播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伴随着直播产业近几年的蓬勃发展,直播营销得到了全面的推广和应用。电商直播想要在此风口有所发展,电商平台首要关注的是,如何利用内容吸引流量,通过提供有价值的内容来提高关注度,提升自身产品的转化率。本文针对Z品牌在日常直播中数据反应出来的真实具体问题,加之作者多年媒体从业相关经历,参考传统媒体平台直播销售经验。针对家电品牌电商直播常见问题,理论结合实际的相关运用,从而在品牌影响、直播转化、公域流量、私域粘度、增值服务、售后服务等诸多方面给出合理化建议,帮助Z品牌提升直播产能。这些相对应的策略较有实操性,能够给电商直播从业者一定的启发。
网红经济背景下直播营销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以金字火腿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网红经济,直播营销,财务绩效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性,类似淘宝和京东这样的电商平台给消费者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消费方式,电商已经成为当下发展的潮流,而近几年在网红经济背景下,直播带货呈井喷式发展,“电商+直播”的新市场应运而生。我国消费结构正在加快转型速度,移动端流量不断迁移,这些都促使电商们寻求新的发展渠道,尤其2019年年底爆发的新冠疫情使得大多数企业线下收入发生断崖式下跌,诸多企业入场直播带货已经由过去的多样化尝试转化为必然选择,促使直播带货呈爆发式增长、各行各业纷纷加入直播带货产业,催生网红经济时代。2020年2月,工信部印发《关于在新冠疫情背景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要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对中小企业的创新加大支持力度。2020年3月,工信部实施相关方案,鼓励通过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由于网红经济是近两年兴起的,具有一定的不成熟化和年轻化,通过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研究,对于更多优秀实体企业引入网红直播营销、开展线下线上协同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以金字火腿引入网红直播后对财务绩效有一定程度的正向影响为着眼点,通过市场事件研究法、托宾Q值、相关事件发生前后股票价格波动图对金字火腿进行市场价值评价;通过财务指标、经济增加值对金字火腿进行财务绩效评价,分别从短期绩效和长期绩效来分析引入网红直播营销给金字火腿带来的影响,发现网红经济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建议,为其他有意愿发展网红经济、引入网红直播营销的公司提供借鉴。本文通过分析发现引入网红直播营销后对金字火腿的财务绩效起到正向影响,但是由于网红经济产业的不成熟性,在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劣迹网红主播影响企业自身形象;与头部网红主播合作成本高;网红经济产业本身具备一定的风险性。针对这三个方面风险,提出三个方面建议:加大网红直播行业监管力度;加强成本控制,多渠道融合推广;线下线上协同发展,齐头并进。希望本文的研究结果能为其他传统企业发展网红经济产业、引入网红直播营销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网红经济背景下直播营销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以金字火腿为例
这是一篇关于网红经济,直播营销,财务绩效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性,类似淘宝和京东这样的电商平台给消费者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消费方式,电商已经成为当下发展的潮流,而近几年在网红经济背景下,直播带货呈井喷式发展,“电商+直播”的新市场应运而生。我国消费结构正在加快转型速度,移动端流量不断迁移,这些都促使电商们寻求新的发展渠道,尤其2019年年底爆发的新冠疫情使得大多数企业线下收入发生断崖式下跌,诸多企业入场直播带货已经由过去的多样化尝试转化为必然选择,促使直播带货呈爆发式增长、各行各业纷纷加入直播带货产业,催生网红经济时代。2020年2月,工信部印发《关于在新冠疫情背景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要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对中小企业的创新加大支持力度。2020年3月,工信部实施相关方案,鼓励通过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由于网红经济是近两年兴起的,具有一定的不成熟化和年轻化,通过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研究,对于更多优秀实体企业引入网红直播营销、开展线下线上协同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以金字火腿引入网红直播后对财务绩效有一定程度的正向影响为着眼点,通过市场事件研究法、托宾Q值、相关事件发生前后股票价格波动图对金字火腿进行市场价值评价;通过财务指标、经济增加值对金字火腿进行财务绩效评价,分别从短期绩效和长期绩效来分析引入网红直播营销给金字火腿带来的影响,发现网红经济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建议,为其他有意愿发展网红经济、引入网红直播营销的公司提供借鉴。本文通过分析发现引入网红直播营销后对金字火腿的财务绩效起到正向影响,但是由于网红经济产业的不成熟性,在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劣迹网红主播影响企业自身形象;与头部网红主播合作成本高;网红经济产业本身具备一定的风险性。针对这三个方面风险,提出三个方面建议:加大网红直播行业监管力度;加强成本控制,多渠道融合推广;线下线上协同发展,齐头并进。希望本文的研究结果能为其他传统企业发展网红经济产业、引入网红直播营销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基于SICAS模型的L公司淘宝直播营销策略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直播营销,营销策略,SICAS模型,4Is营销理论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商直播逐渐兴起。直播营销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方式,各行各业都在积极拓展线上直播带货。其实时性和交互性的优势颠覆了传统的电子商务形态,满足了人们在消费、交流、情感等方面的网络直播购物需求,重塑了人们的消费追求和购物观念,也为电商平台的商家和主播带来了诸多好处。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增加客流量和转化率是进行电商直播时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本文研究对象L公司成立于2011年,从事移动设备周边产品、智能硬件产品等消费电子产品的自主研发、设计和销售,是全球消费电子行业的知名品牌。据2021年9月-2022年2月的数据显示,L公司天猫旗舰店的粉丝数高达84万,但其淘宝直播平台的月均观看人数仅仅为5855人,直播的营销效果并不理想。基于以上情况,本文以L公司淘宝直播为例,首先利用PEST和SWOT态势分析对其营销状况进行深入分析,然后根据SICAS模型和4Is营销理论,运用问卷调查法,从相互感知、产生兴趣和形成互动、建立连接和互动沟通、促成行动阶段、扩散分享这五个维度,结合直播数据对L公司的直播营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最后以提升客户的感知、激发客户的兴趣、加强建立连接和互动沟通、促成购买和留存和促进扩散分享等5个方面来提出营销策略优化建议。通过对L公司直播营销策略的研究,一方面,可以丰富直播营销领域内的研究,对直播营销研究领域里淘宝直播的实践案例有所弥补,另一方面,对国内各行企业开展直播营销也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行为法律规制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直播营销,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法律责任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伴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营销的方式开始从线下营销转为线上营销,直播营销的热潮来袭。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作为新的经济业态逐步发展,直播带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是在疫情过后,直播带货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模式,各大电商平台也开始加入直播带货的潮流,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的发展业态,对促进经济增长,拉动内需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技术性等特征,因此带来利处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违法行为。其中,虚假宣传行为在网络直播带货中逐渐蔓延,此行为使消费者的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了正常的市场运行秩序。除了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部门也通过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开展相关活动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监管。当前,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的业态,还在不断地发展中,由于销售模式新颖,参与主体复杂、法律责任不明确,监管依据不完善,导致在监管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对虚假宣传进行规制的法律条文中有明显的不足之处,不能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管。因此,本文对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发现法律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本文以“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规制”为题,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行为的一般问题,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第二层次是虚假宣传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对流量数据进行虚假宣传、通过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宣传等。第三层次是虚假宣传行为的特殊性,特殊性从主观、客观、客观方面、权利义务关系的特殊性四个部分进行介绍,与一般的虚假宣传行为相比具有明显的特殊性。第四层次是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行为规制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是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行为法律规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通过列举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来发现我国法律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虚假宣传法律规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责任主体不明确,法律责任不完善,监管机制存在问题等。第三部分是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路径,主要分为三个层面,通过明确责任主体、法律责任、完善监管等措施进行完善。
机遇与挑战:5G时代图书直播营销机制思考
这是一篇关于5G时代,图书营销,直播营销,营销机制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受5G技术的冲击和影响,以纸介质为载体的出版行业面临的挑战进一步升级,传统的图书营销模式显露出了成本高、效率低等弊端。直播营销借助于成本低、效率高、传播面广、流量变现率高等优势,在近几年有突飞猛进地发展。鉴于直播营销的发展红利,各大出版社尝试将图书与直播相结合进行营销试水。根据市场发展的不同程度,市场可以划分为包括市场发起阶段、市场培养阶段、市场成长阶段和市场成熟阶段在内的四个阶段。结合已完成的图书直播案例进行分析可知,出版社发展图书直播营销过程中,需要根据营销机制涵盖的构成要素以及市场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着重关注不同的方面。在市场发起阶段,发挥好出版社自身的优势是核心。如山东教育出版社初次试水的图书直播营销,充分发挥了自身在内容资源、作者资源、出版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首次直播便收获了超出预期的效果。在市场培养阶段,选择符合出版社自身发展状况的直播平台是关键。如玖伍文化城开展直播营销过程中,既借助了拥有粉丝基础的抖音直播平台,又创建了自建平台“八点引读”。在市场成长阶段,多个渠道强强联合是图书直播营销的发展保障。如蒲公英童书馆将线上、线下渠道融会贯通,为直播受众提供了沉浸式互动直播服务体验,直播观看量达1.24万,互动量达10.28万。在市场成熟阶段,将信息进行复盘整合是该阶段工作的主旨。三鸣图书利用壁虎看看将图书直播的实时数据进行分析统计,根据粉丝观看数据来推进后续图书直播选题的策划工作。在图书直播营销的发展迎来机遇的大环境下,图书直播也面临着主创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图书直播的平台选择冗杂多样、图书直播的政策条文有待完善的挑战。基于对图书直播营销发展的PEST分析以及图书直播营销经典的解读,我们对当下面临的挑战提出建议:培养直播营销人才、优化图书直播平台建构、完善图书直播法律规制等。
出版企业直播营销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出版企业,直播模式,直播营销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网络技术加快了信息传播的步伐,网络直播作为新兴的传播方式和营销手段,正在逐渐渗入到各行各业中,未来的直播带货对于促进企业转型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疫情期间,直播营销带动了许多企业的发展,其中也包括出版企业。直播营销作为新的营销方式已经逐渐被出版企业接受,正在努力形成与自身发展模式相适应的网络直播营销方法。本文先对出版企业直播营销的相关概念、背景、功能做出简单的阐释,再介绍直播的主要构成要素及与不同平台合作的运营模式。以统计数据的方式分析出版企业在各类型平台直播的直播模式和发展现状,不同性质的直播平台所呈现的直播内容和直播形式对直播效果产生的效果也各不相同。经过数据分析,基于网络直播平台和短视频平台的出版直播与出版企业的文化属性并不契合,基于社交平台的出版直播更利于维系与读者的关系,基于电商平台的出版直播转化率更高,更容易变现。不同主播也会对直播效果产生不同的影响,邀请作者直播更容易巩固与读者的情感关系,编辑更熟悉图书内容,网红大咖可以为出版企业赢得流量竞争,素人主播虽然粉丝量低于网红大咖,仍然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出版企业的直播营销路径正是基于SICAS模型双向互动的营销模式,过程包括直播主题的策划、直播前的宣传预热、直播过程中的良性互动和直播后的二次营销,再结合理论知识和案例对出版企业的直播营销路径进行挖掘。由于出版企业对直播营销的应用实践还不足,当前出版企业的直播营销尚存在效果不佳、直播场景单一、内容缺乏特色、品牌形象塑造不足、缺乏直播人才等问题。为加强直播营销路径建设,出版企业应从提高直播技术、多平台推广预热、丰富直播场景等方面来优化用户观看体验,以提升和保证图书质量来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提升品牌形象。直播平台的健康发展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和引导、行业的自我规范和约束、从业者良好的职业素养。只有多方联手管控才能确保出版企业直播营销的健康发展。
L市直播营销监管困境及对策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直播营销,政府监管,智慧监管的论文, 主要内容为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直播营销产业发展态势良好。直播营销在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购物渠道的同时也出现了销售违禁产品、虚假宣传、退换货难、直播内容违法等问题,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成为治理难点。L市作为食品名城,有大量食品类企业,完整的食品产业链,在发展直播营销产业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但由于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方式不规范等因素制约,直播营销的监管还存在难题需要解决。研究L市直播营销的困境与发展对策,有利于营造L市放心消费环境。研究重点围绕L市直播营销监管现状,从监管依据、监管措施、监管效果三个方面进行剖析。发现L市直播营销监管问题主要有:监管执法依据少、监管主体作用弱、监管过程困难多、监管手段效果差等。笔者结合问题,归纳了以下原因:监管法规不完善、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充足、监管理念不先进等。结合国内外直播营销监管先进经验提出以下改进措施:第一,建设内容完善、系统协调的法律体系,加大对直播营销法律法规的宣传推介;第二,明确监管主体权责,实现全过程监管;第三,加强对直播营销的源头治理,规范建设联动机制;第四,构建智慧监管体系,实现多主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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